季克彦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公告【2025】250611001

时间:2025-06-11 09:32:00

梅不动产告字第【2025】250611001号

  季克彦,产权证号:32417,栋号:铁北街4-025-59-2-3-2,建筑面积107.00平方米,因保管不善丢失,现声明作废,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将予以补发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6月11日

责任编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