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文,土地使用权证号:梅国用(1989)字第0200247号,用地面积123.00平方米,建筑面积52.00平方米,因保管不善丢失,现声明作废,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将予以补发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