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俊华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公告【2025】250520004

时间:2025-05-20 15:24:00

梅不动产告字第【2025】250520004号 

 

  秦俊华,土地使用权证号:梅集建(野)字第,合法面积294.00平方米,建筑面积84.50平方米,因保管不善丢失,现声明作废,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将予以补发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5月20日

责任编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