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鹏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公告【2025】250520003

时间:2025-05-20 10:41:00

梅不动产告字第【2025】250520003号 

 

  李国鹏,土地使用权证号:梅集建字(1996)第19-09-01-(283)号,合法面积204.00平方米,建筑面积58.50平方米,因保管不善丢失,现声明作废,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将予以补发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5月20日

责任编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