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宇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公告【2025】250519011

时间:2025-05-19 16:00:00

梅不动产告字第【2025】250519011号 

 

  王庆宇,土地使用权证号:吉房权梅字第1534号,建筑面积202平方米,因保管不善丢失,现声明作废,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我中心将予以补发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5月19日

责任编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