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延山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公告【2025】250519006

时间:2025-05-19 15:47:00

 梅不动产告字第【2025】250519006号 

  姜延山,土地使用权证号:梅集建(1991)字第19-06-(160)号,用地面积1389.9平方米,合法面积266平方米,建筑面积85.5平方米,因保管不善丢失,现声明作废,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我中心将予以补发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5月19日

责任编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