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元敬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公告【2025】250421003

时间:2025-04-21 15:24:00

梅不动产告字第【2025】250421003号 

 

  金元敬,土地使用权证号:23-05-(67)号,合法面积252.00平方米,建筑面积88.74平方米,因保管不善丢失,现声明作废,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将予以补发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4月21日

责任编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