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太浩,土地使用权证号:梅集建(1992)第13-06-221号,用地面积394.17平方米,合法面积266.00平方米,建筑面积78.00平方米,因保管不善丢失,现声明作废,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将予以补发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