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振清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公告【2025】250409004

时间:2025-04-09 14:32:00

梅不动产告字第【2025】250409004号 

 

  修振清,土地使用权证号:梅国用(1998)第0035714号,合法面积81.34平方米,建筑面积44.12平方米,因保管不善丢失,现声明作废,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将予以补发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4月09日

责任编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