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福军,产权证号:54708,栋号:3-002-13-0,建筑面积83.00平方米,因保管不善丢失,现声明作废,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将予以补发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4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