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俊礼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公告【2005】250321001

时间:2025-03-21 09:08:00

 

 

 

梅不动产告字第【2005】250321001号

 

高俊礼,土地使用权证号:[2011-051937007]号,用地面积510平方米,合法面积221平方米,建筑面积66平方米,因保管不善丢失,现声明作废,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我中心将予以补发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05年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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