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生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公告【2025】250313004

时间:2025-03-13 15:21:00

梅不动产告字第【2025】250313004号 

 

  李天生,土地使用权证号:2013051936033号,合法面积221.00平方米,建筑面积71.50平方米,因保管不善丢失,现声明作废,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将予以补发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3月13日

责任编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