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喜臣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公告【2025】250228002

时间:2025-02-28 14:47:00

 梅不动产告字第【2025】250228002号 

  刘喜臣,产权证号:吉房权梅字第007210号,建筑面积60.50平方米,因保管不善丢失,现声明作废,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将予以补发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2月28日

责任编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