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廷军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公告【2025】250218004

时间:2025-02-18 14:09:00

梅不动产告字第【2025】250218004号 

 

  孙廷军,土地使用权证号:梅集建字(1991)第08-03-(230)号,合法面积264.30平方米,建筑面积75.50平方米,因保管不善丢失,现声明作废,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将予以补发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2月18日

责任编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