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作生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公告【2025】250113001

时间:2025-01-13 11:04:00

梅不动产告字第【2025】250113001号 

 

  金作生,土地使用权证号:梅集建(曙)字第14-05-122号,用地面积505.89平方米,合法面积2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7.00平方米,因保管不善丢失,现声明作废,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将予以补发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1月13日

责任编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