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的有关规定,经吉林金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万通药业集团梅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吉林省正光科技有限公司评审,梅河口市应急管理局审核,拟批准吉林金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万通药业集团梅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
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0年1月7日至2020年1月16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该企业持有异议,请于公示时间内向梅河口市应急管理局书面反映。单位反映情况请加盖公章和联系方式,个人反映情况请本人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并附相关资料。
联系人:杜 宇
联系电话:0435-4253083
地址:梅河口市人民大街2008号
梅河口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