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新区疾控中心拟进行2026年双随机抽检工作,共计45家/所。其中涉及公共场所24家(其中5家需要拓展检测集中空调)、托幼及中小学校19所、餐饮具消毒机构2家。现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2026年国家双随机抽检项目遴选第三方检测服务
2.采购单位:吉林省梅河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梅河口市卫生监督所)
3.最高预算金额:53000.00元(大写:伍万叁仟元整)
4.服务地点:吉林省梅河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梅河口市卫生监督所)指定地点
5.服务期限及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9月26日前完成相关检测项目内容并出具检测报告
6.报价起止时间:2026-8-19 11:00 -2025-8-26 11:00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次询价报价。
2.特定资质要求:
1) 具备CNAS实验室认可资质或计量认证(CMA)资质(公共场所、消毒剂、公共用品微生物、空气质量、生活饮用水、嗜肺军团菌、集中空调全套指标资质、规范学校卫生评价资质等),可出具合法有效的检测报告;
2)具备固定实验室场所、满足项目检测所需仪器设备,以及服务方案(含采样组织方案、现场采样人员和微生物检验人员配置、质量控制体系、样品流转、时限保障、应急方案、不合格处置流程);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转包、分包。
三、报价要求
1.报价为一次性总报价,包含服务实施过程中的人员、设备、运输、检测、税费、报告编制等所有费用,不得额外收取其他费用。
2.报价单需列明分项费用及总价,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3.报价不得超过项目最高预算金额,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4.报价文件一经提交,不得撤回或修改,否则取消后续参与本中心采购活动的资格。
四、报价文件递交信息
1.递交材料: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报价单原件。
2.递交方式:密封包装后现场递交或邮寄(报价文件外包装需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密封袋需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相关信息加盖公章后扫描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409281899@qq.com,邮件里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26日11:00(逾期未送达或未密封的文件不予受理)
4.递交地点: 梅河口市滨河南街502号 梅河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楼行政办公室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科长 0435-5097066
五、评审及成交规则
1.采购人将组织评审小组,对报价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响应审查。
2.评审采用最低价中标法: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确定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若最低报价相同,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3.服务完成后,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检测报告,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全款。
六、其他事项
1.供应商应自行勘查现场,充分了解服务需求及现场情况,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检测报告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可通过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核验,否则由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
3.本公告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4.为保证检测结果真实有效,在我市市场参与检测的机构不予磋商。
特此公告。
附件1:拟委托抽检项目明细表
附件2:第三方检测项目报价单
吉林省梅河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梅河口市卫生监督所)
202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