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梅河口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经梅河口市卫生健康局初审,依法受理了健之家门诊部变更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申请,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卫医发〔2008〕35号)要求,现将拟登记的医疗机构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名 称:健之家门诊部
类 别:综合门诊部
原法定代表人:刘 鑫
新法定代表人:钟庆梅
原主要负责人:孙长清
新主要负责人:张 磊
医疗机构地址:梅河口市新华街1/9-14-1(梅河大街260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梅河口市卫生健康局现对健之家门诊部变更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信息予以公示。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许可项目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信函以收信邮局邮戳日期为准)向公示单位反映。
受理部门:梅河口市卫生健康局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电 话:0435-5132819
梅河口市卫生健康局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