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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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梅河口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五大共享中心改造及设施设备购置项目(一)遴选施工单位的公告

时间:2026-06-15 17:39:00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保障医疗设备运行环境及医疗安全,我局拟对下属五家卫生院的影像中心房屋进行标准化改造。现就该项目面向社会公开询价,择优遴选施工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梅河口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五大共享中心改造及设施设备购置项目(一)

项目地点:五家卫生院分别为海龙镇中心卫生院、兴华镇卫生院医、中和镇卫生院、曙光镇卫生院、李炉乡卫生院

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影像中心的防护改造、室内装修、电力增容及布线、地面防潮处理等。具体工程量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更新))》

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改造并通过验收。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且射线防护部分须达到《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等相关标准。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安全考核合格B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加盖公章):

1.报价函(含总价及分项报价清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5.质量承诺及售后服务承诺;

6.其他认为必要的说明材料。

四、报价方式及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202661917:00,逾期不再受理。

递交方式:

1.纸质版密封递交至:梅河口市卫生健康局。地址:梅河口市滨河南街502号,收件人:潘培丰,电话:15500320401

2.密封袋正面须注明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并加盖骑缝章。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梅河口市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潘培丰

联系电话:15500320401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卫生健康局

2026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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