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梅河口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经梅河口市卫生健康局初审,依法受理了梅河口诺雅口腔门诊部变更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申请,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卫医发〔2008〕35号)要求,现将拟登记的医疗机构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名 称:梅河口诺雅口腔门诊部
类 别:口腔门诊部
法 定 代 表 人:陈洪全
主 要 负 责 人:魏 超
医疗机构地址:梅河口市滨河南街天龙御都A1-1-5号门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梅河口市卫生健康局现对梅河口诺雅口腔门诊部变更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信息予以公示。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许可项目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于2026年4月17日前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信函以收信邮局邮戳日期为准)向公示单位反映。
受理部门:梅河口市卫生健康局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电 话:0435-5132819
梅河口市卫生健康局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