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我局依法受理了梅河口福康医院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申请,通过核准,同意注销梅河口福康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现予以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梅河口福康医院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在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信函以收信邮局邮戳日期为准)向梅河口市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0435-5132819)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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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机构 名称 |
法定 代表人 |
主要 负责人 |
机构 类别 |
机构地址 |
机构登记号 |
注销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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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梅河口福康医院 |
韩运荣 |
牛财 |
综合 医院 |
梅河口市曙光镇莲花村包家沟 |
31673741222058117A1001 |
自行歇业 |
梅河口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