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普惠托育机构认定指导意见》(吉卫联发【2023】49号)和《关于明确梅河口市普惠性民办托育机构托育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梅发改联发【2024】14号)文件要求,2025年7月15日,梅河口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开展普惠性托育机构评定工作,现将评定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7月16日-2025年7月2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采取写信、来电等形式向梅河口市卫生健康局反映( 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电话:0435-4371117,邮箱:735471712@qq.com,地址:梅河口市滨河南街502号。
附件:梅河口市2025年普惠性托育机构评定名单
梅河口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