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教科

时间:2017-01-09 15:59:00

   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局新闻审核和发布,指导生态环境舆情收集、研判、应对工作。负责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宣传党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传播和普及环保科学知识,提高全民环境意识;指导相关部门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负责联系各类新闻媒体和网络开展环境新闻采访报道等工作;围绕全市生态环保重点工作、重大生态环境纪念日,组织策划宣传活动;承担绿色创建活动的组织与实施;负责策划、组织、实施环境教育项目和交流活动;推动公众参与,组织和指导企业、NGO、协会社团及青少年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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