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环境管理科

时间:2017-01-09 15:57:00

  组织起草全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开展生态状况评估;组织制定全市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并监督实施;监督生态空间内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生态保护修复和生态破坏修复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物种资源(含生物遗传资源)管理工作;指导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负责全市固体(危险)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拟定土壤环境功能区划,组织开展土壤环境污染状况调查,监督管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组织指导有机食品基地建设;监督管理重金属总量控制;负责废弃电器电子拆解企业环境监督管理和补贴审核;负责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风险评估;负责新化学物质的生产和进口的环境监督管理;负责POPs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全市打击侵权假冒伪劣商品环境无害化销毁工作;负责全市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承办涉及本科室职责方面的人大、政协提(议)案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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