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申报人:
根据全省2026年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现将6月27日职称评审答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人员范围
答辩人员范围为:区域统筹和等额委托人员(详见附件1),以上人员缴费后方可参加答辩,不缴费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二、答辩时间与地点
(一)答辩时间
2026年6月27日(星期六)9:00-9:30入场
(二)答辩地点
梅河口市康美职业技术学院(梅河口市康美大道2888号)。
鉴于答辩地点没有停车场,请参加答辩的人员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三、答辩方式
答辩采取自述和问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参评人员自述时间为3分钟以内,专家问答时间2分钟左右(围绕参评人员的专业水平、业务能力等进行提问),总时长5分钟左右。自述内容主要包括工作经历、履职情况、工作业绩和成果奖项。答辩人员一定要把握好自述的3分钟时间,不要超时以免影响后续的专家随机提问。
四、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评审答辩工作,要指派专人负责,务必通知本单位附件1中的每一位参评人员,确保附件中参评人员按通知要求准时参加答辩。
2.参加答辩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缴费成功凭证的纸质版[吉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缴费凭证的,不允许参加答辩。
3.参加答辩人员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9:00-9:30入场,9点30后禁止入场,自己把握好时间)地点集合应试。按照工作人员的要求,依次进行身份核验,依序进入候考区域,并坐到指定座位。答辩顺序现场公布,迟到或缺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未按规定时间报到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
4.所有参加答辩人员所携带的手机、电子手表、笔记本电脑等各类移动通讯设备在进入评审现场(康美职业技术学院大楼)前必须关机,一律封装到信封内不允许使用,如发现在评审现场期间,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将按违纪处理,取消答辩评审资格。
5.参加答辩人员应试时不准佩戴具有特殊标志的饰品、不准穿着行业制服或有特殊标志的服装。应试时只能向评委报答辩序号,不得向评委透露姓名、工作单位及其他个人信息,否则取消评审资格。
6.参加答辩人员必须接受工作人员的安排、监督和检查,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保持室内安静、清洁,不准随意喧哗、走动、吸烟及离开候考室。如需上卫生间,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陪同,不得擅自行动。
7.在应试过程中,举报其他考生有违纪行为、质疑工作人员行为的,必须在现场向评审组组长、工作人员、评审组说明,并告知本人答辩号码,否则不予受理。对于既不能提供有效线索也不认可调查结果、恶意举报、无理取闹、打击报复举报人或干扰评审正常进行的答辩人员,取消答辩资格,不允许再参加答辩。
8.答辩时间终了,考生必须停止作答。答辩完毕,必须按指定路线迅速离开评审现场,不准在评审现场外逗留喧哗。
9.评审答辩全天进行,请参评人员自行准备食物和饮用水。
10.当日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于6月27日22:00前在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公告栏目中进行公示。
五、注意事项
本次评审参评人员必须到现场答辩,请自行合理安排时间。其他任何原因未到现场参加答辩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4303029
附件1:2026年6月27日答辩人员名单
附件2:乡村振兴人才、硕博认定、“3010”人员名单(不参加答辩)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