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实施意见》(吉人社联字〔2019〕72号)、《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委员会 吉林省总工会 吉林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转发<关于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加强技能人才培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21〕151号)的文件规定,我局已完成对通化谷红制药有限公司、吉林天成制药有限公司、弘和制药有限公司3家企业提交的4期培训班132人结业及其余补贴申请材料的审核工作,拟核拨培训补贴共计335,000.00元。现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1月29日至2026年2月4日。如对公示信息有任何异议,须于2026年2月4日前实名向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材料,反映有关情况。
地 址:梅河口市滨河南街人社局6楼610室
邮 编:135000
联系人:李 冰
电 话:0435-4303022
附 件:
1.企业新型学徒明细表
2.企业学徒培训结业名单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