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20〕39号)文件规定,我局将向梅河口燃气有限公司发放8月、9月、10月以工代训补贴,现将以工代训人员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0年11月11日至2020年11月17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于2020年11月16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梅河口市滨河南街人社局6楼609室
邮编:135000
联系人: 刘 帅 杨志欣
电话:0435-4303022
附件:梅河口燃气有限公司以工代训申请补贴1名人员名单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