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梅河口燃气有限公司开展以工代训补贴资金公示

时间:2020-11-11 08:33:00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2039)文件规定,我局将向梅河口燃气有限公司发放8月、9月、10月以工代训补贴,现将以工代训人员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01111日至20201117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于20201116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梅河口市滨河南街人社局6609  

  邮编:135000   

  联系人:   杨志欣  

  电话:0435-4303022  

  附件:梅河口燃气有限公司以工代训申请补贴1名人员名单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1111  

责任编辑:职业能力建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