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新区(梅河口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4-01-19 14:59:00

梅河新区(梅河口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委全面依法治委员会办公室的正确指导下,梅河新区(梅河口市)农业农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较好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为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了认真部署。一是召开专题部署会,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健全了具体负责的工作局面,进一步加强对系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二是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对全年的法制建设工作重点和主要工作内容进行细化分解三是将法治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普法和法治建设经费的落实。四是从严落实议事规则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的决策咨询论证作用。五是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我局专门聘请吉林兴启律师事务所孙金华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为我局重大建设项目和规范行政执法等工作开展律师审查意见,有效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规范行政执法,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体系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聚焦行政执法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通过政务服务网站及时公示公开了我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权力清单227项,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以及“双随机 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规范事前公示。局综合科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法制审核。法制审核明确了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法制审核要求,规定了经法制审核对存在超越职权、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正确、程序不合法、处罚不适当的案件一律不得提交案审委员会审理。强化了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二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坚持从立足农业发展实际,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依法依规依程序执法等多角度出发,制定了农业农村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实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情况、查处结果全面公开。2023年以来,年度抽查计划共开展了13个,其中,联合抽查计划开展了3个,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50人次,抽取检查对象80户,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4户,检查人员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已下达整改,整改结束后检查人员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检确保了整改情况落实到位,实现闭环管理。三是全力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工作落实。为进一步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梅河口市农业农村局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轻微免罚,坚持以人性化、精细化监管,激励经营主体及时自我纠错,消除、减轻社会危害后果,对严重违法违规、危害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行为,坚决从严查处;对轻微违法,危害后果轻微、没有造成社会影响的,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轻微免罚,不予处罚或减(从)轻处罚。在凸显“力度”的同时,切实释放执法“温度”,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容错机制,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我局按照市法治部门《关于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行政处罚“四张清单”制度的通知》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研究编制了梅河口市农业行政处罚“四张清单”(首违不罚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和不予处罚事项清单)涉及农药、种子、农机、渔业、兽药、动物诊疗、畜禽养殖等行业领域监管事项。所有清单事项均以《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坚持合理公正,严格遵循过罚相当原则。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执法裁量实际中“小案大处”“轻违重罚”等热点难点问题。坚持分类实施,“四张清单”在对市场主体适度松绑减负的同时,也充分注意对市场行为的反向引导效应,对涉及公共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不予列入或者谨慎列入,严守监管执法底线。严格落实省厅制定的“首违不罚”清单,做好包容审慎执法。四是进一步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等专项行动,持续保持对涉农违法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车辆70多辆次、执法人员320余人次,检查各类农资经营主体30余家,查处农业违法案件9起,罚没款共计25.9万余元,切实维护了广大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强化法治培训,建设法治机关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开展法律学习教育活动。我局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会前十分钟法活动,2023年共组织了12次领导干部学法。二是建立健全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制定2023年学法计划,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案例“以案说法”,在学习形式上,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集中学与个人学”相结合的办法,不断充实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强化法纪意识,2023年共组织了32次干部职工学法。三是积极开展各类普法活动。利用宪法宣传日、安全生产月、新颁布法律法规等重要时间节点以及“农民丰收节”等重大节日,组织开展社会覆盖面广、群众参与度高的普法活动。2023年,我局对涉农企业及经营门店进行了系统普法宣传,培训生产经营人员500余人次,通过科普大集、入户宣传等形式,培训农民20000余人次,全年法治宣传活动累计制作宣传展板12个,标语横幅50余条,微信宣传转发100余条,LED显示屏及宣传标语50余条,印发宣传单10000余份。聚焦畅通乡村法治宣传教育“最后一公里”,充分发挥短视频作品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重要载体作用,制作“和美乡村·与法同行”短视频,荣获“2023年全国优秀农村学法用法短视频”2023年全市培养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216人,占本地区行政村覆盖率70%,为我市农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今年以来,我局虽然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方面采取了多种有效措施,取得了一定成绩。相对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部分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强;依法行政工作推进力度不平衡;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完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继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2024年度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并精心组织学习研讨。同时,充分利用学法用法考试、主题日集中学习等活动契机,组织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弘扬法治精神,维护法律权威,不断增强全局党员干部法治意识和水平。

  (二)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按照“八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和年度农业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清单,明确普法重点,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普法融入农业农村行政管理、监督执法和公共服务的各环节、全过程。创新法治宣传方式,通过局微信公众平台、政府网、宪法宣传周以及培训宣讲等多种活动,广泛开展普法宣传讲解,提高普法覆盖面和效果。

  (三)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树立服务型执法理念,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探索新的行政执法监督办法,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加强对不作为、滥作为的监督。确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标准和范围,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    

  (四)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继续围绕农业农村领域重大决策和群众关心事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是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切实加强对新形势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整合政务公开工作资源,建立起适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体制机制。二是从严开展督查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督查机制,加大督查力度,对应公开事项实现督查全覆盖,确保政务公开督查工作落到实处,不留死角。三是突出抓好重点事项公开,对群众最迫切关注事项,要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

   梅河新区(梅河口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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