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梅河口市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的公告

时间:2023-12-22 09:24:00

梅河口市各保险经办机构: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农业保险市场布局规范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管理,保障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顺利进行,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关于印发<吉林省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方案>的通知》(吉财金〔2023〕1214号)、《关于公布吉林省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评分结果的通知》(吉财金2023〕1229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联合开展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现将梅河口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公开遴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险种

  中央财政补贴种植业、养殖业、市县森林保险,中央和省级财政奖补的特色农产品保险,“6+N+1”扶贫产业保险。

  二、参选单位资格条件

本次遴选的目标对象为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吉林省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评分结果的通知》(吉财金〔2023〕1229号)公示符合在梅河口域内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各项条件的9家保险机构。

三、遴选标包划分依据

2022年梅河口域内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规模基础上测算各乡镇街保费规模占比,划分出5个标包。

  、遴选步骤

  (一)公布遴选通知

  2024年梅河口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已启动,相关遴选通知已发布于梅河口市政府门户网站。

  (二)承保机构确认

  严格遵守省财政厅下发的评分结果并结合各保险公司在我市域内开展农业保险经验及社会贡献情况,确定入选承保机构

  (三)遴选小组人员组成

  遴选小组成员由市财政局2人、市农业农村局2人、市林业局1人共5位熟悉农业保险业务的专业人士构成。

  (四)现场组织与监督

  该工作由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联合开展,整个遴选过程均在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五)遴选结果

  此次遴选结果需上报省财政厅,并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上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服务期限

  按照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吉林省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方案>的通知》(吉财金〔2023〕1214号)规定,本次遴选的承保机构服务期限5年,即2024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时间安排

  (一)保险公司递交材料

  敬请参与遴选的保险机构备齐以下文件,并务必于2023年12月26日16:30分前提交。若未能按时提交,则视为主动弃权。

  1.提供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与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需加盖公司公章)。

  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授权代表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同时提供身份证原件查验。

  4.2022年在我市承保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规模证明材料(若未曾在我市开展相关业务,则无需提供)。

5.递交地点:梅河口市财政局债务金融科508室  

6.联系人:吴海艳  戴晓晨  0435-4537765         

(二)遴选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27日上午9:30

  地点:梅河口市财政局后二楼会议室

  、咨询

  关于《关于公开遴选梅河口市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的公告》及遴选相关情况,如有疑问,欢迎致电咨询。

责任编辑: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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