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财政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梅财法〔2026〕2号
市政府并市委:
2025年,梅河口市财政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严格遵循《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紧扣财政中心工作,将法治建设贯穿财政改革发展全过程,以法治化建设推动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梅河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财政法治保障。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情况。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将法治要求贯穿财政履职全流程、各环节,严格依据预算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履行财政调控、收支管理、风险防控等核心职能,持续完善依法理财制度体系,推动财政职能履行更加规范、高效、精准,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财政法治保障。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梅河口市财政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备案、公布和清理等相关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二是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落实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制度,实行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动态化、信息化管理;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为保证行政决策质量,促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我局严格按照《梅河口市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文件要求,保证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遵循科学、民主和合法的原则。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制定财政局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和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进一步合理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二是有效落实《吉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三项制度》等相关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全面有效保留能反映案件真实情况、体现执法过程、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资料。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一是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设置全社会举报投诉电话,同时接受市人大、纪检、审计的监督,积极配合做好检查工作。二是为有效防控财政管理法律风险,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局的财政法律风险内控制度进行自查自纠。三是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抓好政务公开制度建设,进一步促进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大财政领域主动公开力度,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六)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按照新出台的行政复议制度,引导公民通过行政复议维护合法权益,重视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的不断完善,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二是推进我局行政复议信息化建设。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平台的使用,切实明确责任人,推动工作抓紧、抓实、抓细。
(七)全面提高财政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加强对财政工作人员的线上线下法治教育培训,切实提高财政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助力学法用法系统化、规范化和专业化。二是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考试工作制度机制,组织开展2025年度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专题培训,全面分析解读行政执法基本理论、概念特征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八)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把依法行政能力和遵纪守法情况纳入干部考察工作,把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和依法履职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逐步建立健全法治建设考核机制,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
(九)深化普法宣传,营造全民财政法治氛围。 一是落实普法责任制。严格执行“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要求,制定《2025年梅河口市财政局普法工作清单》,明确各科室普法职责、宣传内容和时间节点,推动普法工作与财政业务深度融合。二是丰富普法宣传形式。构建“线上+线下”立体普法体系,线下结合“国家宪法日”“财政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等节点,走进社区、企业、乡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0场次,围绕减税降费、防范非法集资、农村“三资”管理、政府采购政策等内容,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财政法治建设宣传袋500个,展板6块,条幅8个,开展互动答疑场6次;线上依托政府官网、财政公众号,推送财政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图文10篇,形成了全方位覆盖的宣传态势,营造了浓厚的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5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和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需要,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
(一)法治融合深度有待提升。部分干部仍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思想,将法治建设与财政业务割裂开来,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复杂财政问题、化解工作矛盾的能力仍需加强,法治审核在部分具体业务环节的落地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 执法队伍建设仍有短板。财政执法涉及领域广、政策专业性强,兼具财政业务和法律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较为短缺,部分执法人员对新出台的财税法规、执法实务掌握不够透彻,执法精细化、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 普法宣传针对性需强化。普法工作仍存在“大水漫灌”现象,针对社区、企业、乡镇等不同群体的个性化普法需求把握不够精准,宣传内容和形式较为传统,线上普法的互动性、趣味性不足,普法宣传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
(四) 监督考核机制需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尚未完全细化,考核指标的量化程度不足,考核结果与干部评优评先、绩效考核的挂钩力度不够,对法治建设工作的常态化监督检查和问题整改闭环管理仍需加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理论学习,强化思想引领。局党组书记、局长深刻认识理论武装的重要性,通过线上与线下、个人与集体学习相结合,坚决做到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理论武装的重中之重,与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提高依法治国、依法行政能力的要求和论述,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推动学习贯彻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使新思想更好内化为情感、内化为认同、内化为力量。坚决做到把发挥“以上率下”的示范效应作为理论武装的有效途径,发挥“头雁效应”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龙头”作用,带头学,带头读,带头干,并以先进理论引领和指导实践。坚决做到学法懂法守法,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带头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财政经济相关法律,引导全体财政干部把法律各项规定作为从事财政管理活动的行为准则,严格依法办事,严肃财经纪律,带头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不断增强法治意识,自觉维护法治权威,在全局形成学法懂法守法氛围。
(二)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接受党的领导,自觉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自觉维护中共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履行一把手职责,把上级各项任务部署抓实抓细抓落地。坚决履行单位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全局法治工作,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和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主动学习掌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各项规定,不断完善和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坚持和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集体决策,尊重和听取不同意见,把正确的意见集中好,把分歧的意见统一好。
(三)落实依法行政,切实依法理财。在财政工作中,依法编制预算,报市人大财经委初审,提请市人大会议审议批准,确保人大依法监督,切实树立“监督就是关心、帮助、支持”的思想,把积极争取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作为财政工作的重要内容来部署,作为履行法律义务来维护。加强本级财政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谁主办、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妥善处理好保密与公开之间的关系,及时做好直达资金、专项资金分配、下达和拨付的公开公示工作,预决算及预算调整及时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不断提高财政依法行政水平。
三、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梅河口市财政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以问题为导向,以提质增效为目标,持续深化法治财政建设,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走深走实,为梅河口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强财政法治动能。
(一) 强化政治引领,压实法治建设责任。持续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其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核心学习内容,定期开展专题研讨和案例剖析,推动领导干部带头践行法治理念。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责任体系,细化考核指标、强化结果运用,将法治建设成效与干部考核、评优评先、职务晋升深度挂钩,形成“层层有责任、人人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推动法治理念贯穿财政工作各领域、全过程。
(二) 深化融合赋能,提升依法理财能力。推动法治建设与财政业务深度融合,在预算管理、资金监管、债务金融等核心业务中进一步细化法制审核环节,实现财政工作全流程法治化。加强财政干部法治能力培训,围绕新出台财税法律法规、执法实务、风险防控等内容开展精准化培训,邀请法律专家、资深执法人员开展案例教学,建立执法人员轮岗交流和业务研讨机制,提升干部运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开展工作的能力。
(三) 规范执法行为,健全法治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财政行政执法制度,细化会计信息检查、政府采购监管、非税征管等领域的执法裁量基准,规范执法文书制作和案卷归档管理。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流程,加强对执法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和“回头看”,及时发现并整改执法中的问题。健全财政内控和风险防控体系,动态更新风险点清单,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实现对财政资金运行的实时监控,从源头防范财政法律风险。
(四)创新普法模式,增强法治宣传实效。紧扣企业、群众、基层单位的实际需求,开展“精准普法”活动,针对企业开展惠企财政政策专场宣讲,针对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财经纪律、预算管理法规解读。创新普法形式,融合短视频、微信公众号、图文漫画等形式打造线上普法精品内容,提升线上普法的吸引力和互动性;充分发挥青年干部普法志愿者队伍作用,开展常态化基层普法服务,推动财政普法从“广覆盖”向“深扎根”转变。
(五) 健全监督机制,强化工作落地见效。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制定量化、可操作的考核指标,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常态化监督检查,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实行闭环管理。强化内部监督,充分发挥财政监督检查职能,将法治建设落实情况纳入财政监督检查范围,推动各项法治建设工作落地见效,切实提升财政法治治理能力。
梅河口市财政局
202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