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8日起至2021年7月27日,梅河口市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布《梅河口市同意路小市场西侧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进行意见征集。 截至公开征求意见结束,未收到反馈意见,无采纳情况。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73号)及《梅河口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梅政发〔2021〕1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梅河口市人民政府拟对同意路小市场西侧地块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房屋征收部门拟定了征收补偿方案,经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
2021年6月28日起至2021年7月27日,梅河口市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布《梅河口市天河街与民悦街交汇处东西两侧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进行意见征集。 截至公开征求意见结束,未收到反馈意见,无采纳情况。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73号)及《梅河口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梅政发〔2021〕1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梅河口市人民政府拟对天河街与民悦街交汇处东西两侧地块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房屋征收部门拟定了征收补偿方案,经市政府组织...
2021年6月28日起至2021年7月27日,梅河口市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布《龙城商厦地块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进行意见征集。 截至公开征求意见结束,未收到反馈意见,无采纳情况。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73号)及《梅河口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梅政发〔2021〕1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梅河口市人民政府拟对龙城商厦地块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实施旧城区改建项目建设。房屋征收部门拟定了征收补偿方案,经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龙城商厦...
2021年6月17日——2021年6月19日,梅河口市人民政府拟定《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面向社会公众征询意见建议。 截至公开征求意见结束,未收到反馈意见,无采纳情况。
现将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向社会公众征询。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 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落实《吉林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协调小组办公室 关于市(州)“三...
2021年5月26日——2021年6月16日,依据《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省政府令第273号)文件要求,为规范建设行为,进一步做好土地征收和房屋征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我部门与自然资源部门已对现行的《梅河口市征地和房屋征收过程中违法建筑...
各相关单位: 依据《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省政府令第273号)文件要求,为规范建设行为,进一步做好土地征收和房屋征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我部门与自然资源部门已对现行的《梅河口市征地和房屋征收过程中违法建筑拆迁工作实施方案...
2021年5月24日——2021年6月8日,为促进梅河口市全域旅游快速发展,实现我市“旅联体”业务迅速拓展,引导和扶持旅游市场经营主体做大做强,有效激励域内外旅行社引流入梅积极性,推进客源地市场快速建立批零体系,使旅游业成为我市经济新的增长点。根据国家、省有关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梅河口市扶持旅行社企业发展奖补政策(试行)(征求意见...
为促进梅河口市全域旅游快速发展,实现我市“旅联体”业务迅速拓展,引导和扶持旅游市场经营主体做大做强,有效激励域内外旅行社引流入梅积极性,推进客源地市场快速建立批零体系,使旅游业成为我市经济新的增长点。根据国家、省有关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梅河口市扶持旅行社企业发展奖补政策(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广大人...
为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领导在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支持农民进城购房实施意见的情况汇报》上的批示,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农村居民向城市流动,并结合我市“十四五”人口扩张计划,发挥先行示范作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就支持农民及引进的高端人才进城购房补贴有关事宜,起草了《梅河口市支持农民进城购房补贴优惠政策实施意见(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吉政办发【2018】12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的意见》(吉政办发【2021】4号),进一步培育和壮大我市的建筑产业,增强建筑业竞争力,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梅河口市政府委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273号),按省住建厅要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认真研究并结合我市实际,对原《梅河口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梅政发【2017】1号)文件进行修改,现将修改后的《梅河口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或建议,请各部门及广大人民群众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请将...